武汉职业技术大学车辆信息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所属单位 | 人员类别 | A( )B( )C( )D( ) E( )F( )G( ) | |
车牌号码 | 车辆品牌 | ||
车辆型号 | 车身颜色 | ||
证件类型: ①行驶证 ②驾驶证③身份证 ④结婚证或户口本⑤与学校或部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⑥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 人员类别及证件审核: A:学校公务机动车辆;教职工(含事业编、人事代理、聘用制)(所在单位审核)的非营运小型机动车辆;学校教职工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的非营运小型机动车辆(在职的教职工的亲属由所有单位或部门审核,离退休人员的亲属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核)。 公务车辆附证件①,教职工附①②③,教职工直系亲属附①②③④。 B:学校外聘兼职教师、实习生(由人资处负责认定)和劳务派遣人员(由人资处或相关部门认定)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型机动车辆;附证件①②③⑤。 C: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型机动车辆(学生工作处审核)。附①②③。 D:与学校有工作业务指导关系的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营运小型机动车辆(由校内业务对口单位或部门负责审核)。附证件①②③(出具书面证明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E:校企合作单位、在校经营单位或个人的机动车辆(由业务对口部门审核)。附证件①②③⑤。 F:校园内租赁(住)户及长期居住校内的非本校教职工小型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办理通行停放授权,确需办理者(校产管理处审核)由户主陪同租赁(住)户携带材料原件报保卫处审核。证件①②③⑥。 G:短期通行停放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内短期施工的单位或个人的中、小型机动车辆按月缴纳停车费。附证件①②③⑤。 以上类型车辆证件要求人证一致。 办理须知: ABCD四类车辆免收停车费,其中BCD类车辆需按相关协议(合同或在校期限凭证)实行免费停放,到期后自动解除停放权限。 EFG三类车辆按规定要求缴纳停车费,并按协议或合同约定,到期后自动解除停放权限。 以上车辆办理为每周四12:30-17:00办理(节假日顺延),缴费车辆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办理地点: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咨询电话:027-87766621。 | |||
本人承诺: 1.以上提供信息真实有效,一旦变更将及时主动与校保卫处联系更改相关信息; 2.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规以及《武汉职业技术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按照校园交通标志及限速要求行驶,自觉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严禁堵塞消防救援通道,不开远光灯,不鸣笛,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现象发生。服从学校管理,积极主动配合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或部门审核意见(含涉及多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保卫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
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火)工作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 |||
复印件粘贴处(可附后) | |||
